经营1949年前文物需办理文物商店许可证!
经营1949年前文物需办理文物商店许可证!
产品价格:¥2000(人民币)
  • 规格:完善
  • 发货地:全国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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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最小起订量:1套
  • 免费会员
    会员级别:试用会员
    认证类型:企业认证
    企业证件:通过认证

    商铺名称:北京诚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

    联系人:新曙光企业服务(先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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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商品详情

  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规定,从事1949年以前各类文物(陶瓷、书画、玉器、钱币、杂器等)的收购、销售都需要办理文物商店经营许可证(文物经营许可证),通过电商平台、直播等渠道经营文物也需要办理文物商店经营许可证(文物经营许可证)。

      注:个人收藏品交流(非营利性)、文物复制品销售不需办理此证。

      一、办理文物商店经营许可证的核心条件

      (一)基础资质要求

      企业主体:须为依法注册的公司(个体工商户不可申请),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(实缴);

      经营场所:商用房产证明(面积≥50㎡),且具备文物保管条件(防火、防盗、监控、保险柜等消防和文物保护基础设施);

      (二)专业人员配备

      至少5名文博专业技术人员(需提供职称证书或大专以上相关学历证明);

      (三)实缴资金

      需要出具股东向公司实缴资金200万元的实缴验资报告。

      三、注意事项

      申请材料需经市级文物部门初审后报当地文物.局/文旅局进行审批,周期约22-44个工作日;

    0571-87774297